• 关于做好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在赣招生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   作者:学生处   查阅次数:   发布时间:2022-06-17 11:22:07
  •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2〕26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以下简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录取批次

    2022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赣招生计划均为本科计划,部属公安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新疆警察学院面向全省招生,招生计划(见附件1)不具体分配到设区市。江西警察学院招生计划预分到各设区市(见附件2)。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投档录取分别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国家专项本科录取。其中,提前批本科统招专业志愿在提前批本科“非军事院校”栏填报;定向培养特殊公安专业志愿必须在提前批本科“定向”平行志愿A栏填报;国家专项志愿在国家专项本科“需政考面试的高校”栏填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除部分专业外)执行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江西警察学院执行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属定向招录培养特殊公安专业,报考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招生条件

    (一)报考资格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江西省当年高考资格,具有江西省户籍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专业的考生,除符合以上条 件外,必须是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民族为汉族,符合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政治条件的学生党员、团员,不存在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回避情形。

    (二)生源地要求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按照定向原则编制,每名考生须有明确的生源地。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户籍认定时间为2022年6月6日24时。

    (三)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要求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组织开展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

    三、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工作将于6月17日启动,原则上应于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开始前完成。考生可自行下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见附件3,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还需下载《2022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见附件4,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高考准考证、就读中学出具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考察,并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县级公安机关单位公章。考察合格的考生,携带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密封好的考察表于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当日交给现场工作人员;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资格,不能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点击了解) 《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以及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县级公安机关要协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采取网上核查、档案审核、走访调查、委托调查、收集证明材料等方式开展政治考察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政治考察意见和政治考察审核意见,由具体实施人员、审核人员签名并加盖县级公安机关单位公章。省公安厅政治部将组织对政治考察情况进行分析,综合作出政治考察结论。

    四、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地点设在江西警察学院(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66号),时间安排为6月24日至28日,每日8:00-12:00;13:30-17:30为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时间,当天须完成所有检测项目。

    (一)注意事项

    1.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省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到江西警察学院报到,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打印的高考成绩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着(带)运动服装、运动鞋。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还须携带《2022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

    2.考生应积极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报到时须提供本人的赣通码“一屏展码”“行程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工作人员检测,持绿码且体温正常(不超过37.3℃)方可进入江西警察学院,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陪考。考生除核验身份、进行相关检测等可摘除口罩的情形外,均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经评估具备参加各项测试条件的,可继续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所有考生应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参加相关项目的检测和离场。

    3.考生及共同居住人应及时关注我省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属地防控部门要求做好报备、验码、核酸检测等相关准备。要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避免跨区域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自行做好每日体温及健康监测。如因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违反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无法按时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以及因身体出现异常状况经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项目及标准  

    1.面试。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2.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体检不进行抽血化验,考生无需空腹。省公安厅协调监督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在对考生申报的患病经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高考体检表等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组织对考生身高、体重、外观、血压、听力、嗅觉、视力和色觉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综合作出体检结论。

    3.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要评估自身是否适合剧烈运动。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等意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其他

    1.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结束后,省公安厅将对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合格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投档。志愿报考公安院校的合格考生须按规定网上填报相关院校志愿。凡填报公安院校志愿而未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者,或经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而未正式填报志愿者,均不予录取。

    2.志愿报考新疆警察学院(定向)且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将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一定比例参加由省公务员局会同省公安厅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有关事项详见《江西省面向2022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公告》(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公告”栏查询)。

    五、招生工作要求及管理监督

        各级公安机关、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招生院校要深刻认识做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纪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平稳、规范有序。

    (一)明确工作职责

    各有关单位要选用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熟悉业务、经验丰富并具有一定资质的在编在职民警、教师和医务工作者参加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等工作。要加强岗位业务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及时掌握各环节工作进展情况,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隐患,要及时纠正,坚决制止,严肃处理。

    (二)确保安全有序

    省公安厅政治部、江西警察学院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改进优化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工作流程,科学管控人流密度,有效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员扎堆,并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要强化闭环管理,备足防疫物资,加强清洁消杀,设置隔离场所,提前联系好定点医院,充分做好突发疫情情况下的各项应对准备工作,确保不因突发疫情影响招生工作整体进度。

    (三)强化管理监督

    省公安厅、江西警察学院和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执行公安院校招生政策,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贯彻执行招生回避制度,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派驻纪检监察、警务督察等部门将聚焦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者因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从严从重从速查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严格新生复查

    江西警察学院要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2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查工作。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情况及时报送省公安厅政治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政治部要做好被取消入学资格学生的后续相关工作,并同步核查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省公安厅监督举报电话:12389。
    省公安厅招生咨询电话:0791-87288057。

    江西警察学院招生咨询:0791-8867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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